南京市滨江幼儿园足球运动安全防护制度

作者: 滨江幼儿园管理员 | 发布时间: 2021/12/21 17:28:18 | 1126次浏览

南京市滨江幼儿园足球运动安全防护制度

1.幼儿园教师和教练组织的所有足球活动都必须坚持“儿童为本”、“健康发展”、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要充分考虑天气、场地、设备、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,避免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。

2.幼儿园每位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幼儿的健康和安全,园内设施设备安全责任到人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报修和处理;发现幼儿有危及安全的行为要给予提醒和教育;如发生伤害事故,要及时给予相应救助。

3.幼儿开展足球活动时,要确保保健医生在场,并做好相关准备。

4.幼儿外出参加足球活动时,需提前上报区级管理部门,做好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,所有成人参与者需提前商讨、沟通,做好统一思想、衔接组织等准备工作,外出时必须有园领导带队,教练、教师、保健医生、家长志愿者随队,确保幼儿活动安全。

5.加强幼儿安全教育,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。幼儿园定期开展相关安全教育活动,各年级组、班组有重点开展本班幼儿足球活动的安全、保健等活动,在日常活动中贯彻安全教育思想,切实提升幼儿自身安全意识,具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方法和能力。

6.为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,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,取得家庭和社区的支持,形成家园合力开展足球活动的良好氛围,

7.提供条件和保障,确保幼儿入园后更换适合运动的服装与鞋子,并在每次足球活动前检查与提醒,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。

8.开展足球活动或体育活动前,必须进行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热身活动;成人必须观察幼儿活动情况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;必须关注体弱幼儿足球活动中的实际情况,做好预防和相应措施。

   9.幼儿园教职员工、教练员等成人需具备基本幼儿急救知识和能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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